白月這個女人,真是陰魂不散。
不等丁西城再有所反應,娜娜已經推開他走進了休息室,挑了一張沙發坐下,她把玩着自己的捲髮,對着丁西城一眨眼睛:“關門啊,你想讓你親愛的媽媽,看到你跟我在一起敘舊嗎?還是想讓你親愛的爸爸,和我老友重逢?”
父輩的事情,丁西城多少也聽到一些,聽到娜娜這話皺了皺眉頭,終究還是關上了門,坐在娜娜對面:“你有什麼事情,就快點說,我還要去參加自己的訂婚儀式。”
“訂婚儀式?”娜娜笑的極爲肆意:“什麼時候,丁家的三代單傳,也要靠聯姻來奠定地位了?那個羅纖纖我見過,一個草包,兒子,我不信你的眼光有那麼差,這些年,你一定過得很不如意吧?”
丁西城深吸一口氣,娜娜一口一個兒子,倒是叫的挺順溜的,而她的話語裏槽點太多,竟然有種無從反駁的感覺,他只能挑最重要的回答:“我在丁家過的很不錯,不勞煩你關心。”
“是嗎。”娜娜眨眨眼睛,輕輕一笑:“你還沒有走出去,倒是沒有人來催你啊,不過我在外面的時候,可是看到明亦涵身邊圍了不少人,衆星捧月一樣,好像……你的爸爸媽媽也跟他相談甚歡,不知道的,還以爲今天是他的訂婚儀式,不是你的呢。”
娜娜的一言一語,無不戳到了丁西城的痛處,憑心而論,他很優秀,從小就乖巧聽話,腦子也聰明。可是因爲有了比自己大上幾歲的明亦涵,一切都不一樣了。
當他剛剛學會爬的時候,明亦涵早已經學會了跑,等他勉強能蹦出完整的句子,明亦涵已經會基本的英文對話,他能夠獨立的看完一本童話書,明亦涵早就已經把牛津詞典倒背如流。
任何事情,因爲明亦涵的先入爲主,他做什麼都不新鮮。
長大以後,因爲明亦涵的出類拔萃,他再如何努力,也無法吸引大人們的注意力,他在衆人對明亦涵的讚美聲中長大,甚至有時候會想,如果自己當初不被找回來,丁家是不是也就會那麼算了——有了明亦涵,他們就沒有時間去想其他的了。
這種可怕的孤寂感和無力感一直跟隨着他,充斥了他整個童年和少年時期,養成了他憂鬱而內斂的xin格,如今被眼前的女人一語道破,他雖然不願意和她多說,也難免有種遇到了知己的感覺,她似乎一下子就可以窺破他的想法。
丁西城嘴脣動了動,終究沒有說話。
娜娜慢悠悠的繼續說道:“其實明亦涵那小子呢,就是有幾分小聰明,跟他媽媽一樣,上不了大場面,只是丁家人向來偏心,唐寶那個踐人放個屁都是香的,這種事兒我早見怪不怪了,兒子,我是從小看着你長大的,我就覺得你比明亦涵強,強多了。”
丁西城沉默了一會兒。換了個話題:“這些年,你去了哪裏,他們都說,都說你……”
“都說我死了,對不對?”娜娜毫不避諱的笑了起來:“雖然我惡貫滿盈,手上沾滿鮮血,但是我是爲了你那個爸爸死的,所以也算是洗白了一部分,你的什麼唐寶阿姨,是不是還貓哭耗子的感慨了好幾次?我就知道的,哼。”
她站起身來,自顧自的從酒櫃裏給自己拿出一瓶伏特加,加了冰塊,在手裏輕輕搖晃:“當時我就躺在教堂外的草地上,所有人不是去找你,就是去追本傑明了,都以爲我已經死透了,我自己爬起來,遠離了那個地方……之後,或許是我命不該絕吧,我活了下來,而且活的不錯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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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年娜娜自己掙扎着爬了起來,等到丁默離開了她的小窩,就渾身是血的摸了回來,她請了醫生清理了傷口,隨後不敢耽擱,帶着傷收拾起了自己的全部家當,登
上了去澳洲的飛機。
她是流浪慣了的,出國之後一開始的人生地不熟很容易就克服,兜兜轉轉之下,認識了一個猶太富商。
猶太人最是精明,那是個三十多歲的中年男人,就偏偏喜歡蘿莉這一口,而娜娜彼時雖然早已經過了十幾歲的年紀,但是卻是天生的娃娃臉,並且比起一些懵懂的蘿莉,更加有佑惑力和靈氣,兩人一拍即合,很快結婚了。
婚後的第二年,猶太富商猝死,死因不明。
而娜娜順理成章的成爲了繼承大筆遺產的小寡婦,過上了富足而不甘寂寞的生活。
這是她自己都沒有想到過的好運氣,然而內心卻時時的感到不滿足。
這之後的一帆風順,越發襯托出她當年在國內的慘敗。
而不管她的生活如何順遂,始終沒有孩子是她的心中唯一的遺憾,偶爾夜深人靜,她會想起當年自己身邊的那個孩子,那個白白軟軟,會喊她媽媽的孩子。
現在娜娜出現在丁西城面前,顯然不是爲了同他敘舊那麼簡單,她來到丁西城面前,俯身直視着他的眼睛:“小寶,不管你願不願意,我是始終把你當成我的孩子,知道你爲什麼處處被明亦涵壓上一頭嗎?因爲丁家式微,明家如日中天,如果你能快速的證明自己比明亦涵更強,是丁家一顆活動的搖錢樹,你想,他們還會這麼對你嗎?”
她的話,煽動意味很明顯,但卻字字戳中丁西城的軟肋,彷彿在溺水的人面前放下了一段浮木,讓人無法不動心。
丁西城舔了一下嘴脣,有些掙扎,有些艱難:“可是……沒有什麼生意,是可以見效太快的,做生意,切忌急功近利……”
如果可以有快遞的法子,誰又願意用自己的婚姻做砝碼?
沒有的。
娜娜噗嗤一聲笑了出來:“這是你爸爸告訴你的吧,你爸爸呢,是個天生的一根筋,做生意,他真的不行。”
(本章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