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69:宋稚再遇顧起

發佈時間: 2024-07-29 12:06: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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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69章

第569章

天光野史有言:萬相神尊取一根肋骨,點化成神。五百年後,肋骨幻成人形,是個女嬰,重零賜名為銀頌。

殿外,金輪鐘響。

重零放下竹簡,起身出去。

凝魂燈掉到地上,碎了,發出聲音的同時,一只白嫩小巧的手抓住了重零的袖子。。。

“爹爹。”

重零回頭。

是個嫩生生的嬰兒,一點點大,會說話,也能走路。

他短暫地失神之後,自言自語地喃了一句:“怎麽是個女嬰。”

軟乎乎的小手還抓著他,女嬰奶聲奶氣地喊他:“爹爹,爹爹。”

她剛幻成人形,眼神懵懂、乾凈。

重零蹲下與她說話:“我是你師父。”他糾正,“叫師父。”

“師父。”

他幻出一件小衣裳,給她穿上,目光隨意地掃了一眼放在旁邊書案上的竹簡,從上面的經文裡取了兩個字。

“銀頌。”他說,“你的名字。”

女嬰好奇天真地看他:“銀頌?”

“嗯,銀頌。”

銀頌是重零最小的弟子,排行二十四,剛幻形就封了神君,藍焰三簇。

九月底,劇組去驪城古鎮取景。

除了拍戲,宋稚所有時間都待在酒店,不出門,不社交,連手機都很少碰,大部分時間都在放空自己。

房間裡的窗簾也沒拉開,燈也不開,黑乎乎,有點壓抑。

裴雙雙進門先拉窗簾,讓外面的燈光進來。

屋裡有嗆人的煙味,燈沒開,宋稚坐在沙發上,指尖有一點星火,是燃著的煙蒂。

等她差不多適應了光線,裴雙雙才把燈開了:“你最近煙抽得有點勤。”

她的漱口水用得很快。

她說:“心煩。”

裴雙雙知道宋稚上個月去看過心理醫生。藝人壓力大,精神狀態不好很常見,但裴雙雙知道,宋稚的抑鬱頹喪不是因為工作,畢竟她的後臺和表演天賦都擺在那裡,不說開掛吧,但的確是很順風順水。

裴雙雙只知道宋稚一直在找一個人,是不是跟那個人有關就不知道了,宋稚不喜歡跟別人分享自己的故事和情緒。

“附近有幾個清吧,要不要去逛逛?”

“遠嗎?”宋稚把煙蒂摁進煙灰缸裡,去浴室漱口刷牙。

茶幾上都是外賣的盒子。

裴雙雙把盒子收拾進垃圾桶裡:“走路二十來分鐘。”

宋稚性子懶,不喜歡動:“不去了。”

裴雙雙扒在浴室門口:“你就當散散步。”

她太喪了,裴雙雙怕她抑鬱,希望她多出去走走。

古城的晚上很熱鬧,成群結隊的遊客絡繹不絕,沿路有很多亮著燈的酒家,還有人造的小橋流水。

驪城海拔高,四季如春,開在這個城市的花卉很多,一路走過去,到處都是花,有很多挽著籃子買花的女郎,她們穿著當地的民族服裝,捧著花,站成了風景線。

天上星辰遍野,地上烽火人家。

沿著水流往上,路的最盡頭有一家清吧,叫四月人間,酒吧的門口掛了金色的小串燈,還立放了一塊用馬克筆塗鴉的牌子,上面寫著今日演出的歌手名字。

倒數第二個:秦肅。

他只唱半個小時,現在是休息時間,吉他手在臺上獨奏。

清吧的老板是位年輕的男士,染著一頭紫中帶粉的頭髮,耳朵上戴了一排耳釘,穿得隨意休閑。

他調了一杯酒,放在吧臺,推到對面去:“什麽時候回去?”

對面坐的是秦肅,燈太暗,看不清他的臉。

“下周。”

清吧的老板叫周沫,長了一張娃娃臉:“機票買了嗎?”

“嗯。”

秦肅拿起酒杯嘗了一口,放下了。他不喜歡溫的酒,喜歡嗆喉的烈酒。

周沫勸:“多待半個月吧,我還沒找到替你的人。”

“不待了。”

秦肅起身走了。

周沫端起那杯被嫌棄了的溫酒,品了品,味道不錯。

吉他手的獨奏結束,該駐唱歌手上臺了。

秦肅拿著吉他上去,他把話筒往前放了一點,坐下,給吉他調音,撥弄了記下之後,流暢的音符從指尖流淌出來。

歌名叫《北方姑娘》。

臺下好多女孩子,多半是沖著他來的,不信你瞧,燈下的那張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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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明是很明艷的俊朗,但眉眼裡略帶頹喪,光照不進去,瞳孔帶點灰色,像有故事。

這張臉過分英俊,以至於讓人一邊覺得高不可攀,一邊忍不住蠢蠢欲動。

他的嗓音低沉,但不沙啞,很適合唱民謠,像在講一段很悲傷的故事。

“咚!”

宋稚打翻了酒杯,啤酒順著桌角往她腿上滴,她不動不躲,像被抽走了魂。

裴雙雙趕緊從包裡掏出紙巾,先墊在她腿上:“怎麽了?”

她看著別處,臉上的口罩遮住了神情,瞳孔很亮,比搖曳的燈還亮。

“雙雙。”

“嗯?”

宋稚的視線一動不動:“我可以談戀愛嗎?”

裴雙雙帶了她六年,別說談戀愛,除了工作時間,她身邊連個公的都沒出現過。

“我說不能你就不談嗎?”

宋稚搖頭。

裴雙雙從來沒見過她這麽反常,也順著她的目光看過去:“哪一個?”

驪城是艷遇率最高的城市。

裴雙雙不反對宋稚瘋狂一次,她活得太壓抑了,需要發泄。

裴雙雙目光找了一圈,鎖定了一張臉,她驚住,不是因為對方長得驚為天人,而是因為他周身的磁場和氣質跟宋稚太像了。

像一朵瀕謝的花,燦爛又頹敗。

宋稚起身,走到前面去,走到秦肅面前。燈光在移轉,忽明忽暗,他眼裡掠過很多影子,但都沒有停留。

一曲結束,她淚流滿面。

他的樣貌變了,瞳孔的顏色也變了,可她就是知道,這是他。

她站在最前面,近到快要挨到秦肅的吉他。

他把目光落在她身上,很淡:“要點歌?”

她點頭。

燈光本來就暗,她還戴著帽子很口罩,唯獨眼睛露在外面,波光盈盈,像蕩著驪江的水。

他說:“兩百一首。”

她還是點頭。

“想聽什麽?”

眼角的眼淚滾下來了,她說:“你最喜歡的。”

秦肅唱了一首《南山》。

彈琴都手很修長,指甲修剪得乾乾凈凈,虎口的地方紋了一個黑色紋身,圖案是一把槍和兩個字母。

顧起很喜歡在他的東西打上標志,他舍不得她疼,沒有給她紋身,就在她的衣物和帽子上繡上一把槍和兩個字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