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5章
人有舐犢之情,也有孺慕之情,這兩種感情都是天生的,父母愛孩子,孩子也同樣深愛著自己的父母。
徐臨風對他爸的感情並不是從一開始就如此淡漠,在小的時候他真的很喜歡他爸,而且還很崇拜他爸,覺得他爸是世界上最厲害的爸爸,無論發生什麼事,只要有爸爸在,他就不會害怕。
對於一個成年人來說,童年時的記憶大部分都殘缺不全,能清晰留下的,一定是最深刻的記憶。
他至今仍然記得自己小時候很喜歡騎在他爸的脖子上,讓他帶著自己四處走動,那個時候父親對於他來說就是一座山,他坐在高高的山上,可以看得很遠,而且這座山很牢靠,永遠也不會傾倒,扶著他雙腿的那雙手寬厚有力,他永遠也不必擔心自己會從山上跌落。
直到那個女人帶著一個和他差不多大的小男孩來到了他的家裡,從此之後,天翻地覆,他的大山不見了,成了別的孩子的山,他的生活中再也沒有了爸爸。
但兒時的他並不能理解父母離婚真正意味著什麼,也不知道爸爸媽媽離婚的真正原因,那個時候的他只知道爸爸媽媽分開了,以後就不能再和爸爸住在一起了,為此他還傷心了好久。
和媽媽一起搬去姥姥家那天,他又見到了那個女人和她的小孩,雖然那個時候的他只有五歲,但已經有了愛恨分明的情緒,雖然沒人告訴他媽媽為什麼要離開爸爸,但他隱隱約約能感覺到,一定和這個女人有關係,所以他很討厭這個女人,更討厭她的孩子,因為他搶走了爸爸,還總是對他很不客氣。
那個小孩叫徐一言,比他小幾個月,個頭也比他矮了一點,但是卻一點也不怕他,第一次見面就指著他的鼻尖罵他是大壞蛋,還讓他把爸爸還給他。
明明是我的爸爸,為什麼要還給你?於是他和徐一言就為了爭奪「爸爸」大打出手。
徐一言打不過他就開始哭,後來還是那個女人捨不得自己兒子一直挨打才把他們兩個拉開了。
徐一言的眼眶都被他打腫了,那個女人氣急敗壞,衝著他媽怒叱:「這就是你養的好兒子!」
他媽的反應很淡定,面對小三和丈夫的私生子,沒有氣急敗壞也沒有歇斯底裡,對著那個女人輕蔑一笑:「自己兒子不爭氣,還怪我兒子太厲害?兒子都隨媽,真是活該你當了四五年的三兒。」
小時候他以為他媽這樣說是為了支持他打架搶「爸爸」,但是長大後他才明白,他媽是在用這種方式維護自己僅剩下的驕傲與尊嚴。
這件事沒過多久,父母就分開了,爸爸不再跟他們住在一起了。
不能天天見到爸爸,他總是會很想他,不過幸好爸爸每隔一段時間都會來看看他,剛開始的時候是一個星期一來,後來成了一個月一來,再後來就成了幾個月……
爸爸逐漸從他的生活中消失了,而他對爸爸的那份依賴和喜歡也隨著時間的流逝慢慢變淡了。
他上小學的時候,爸爸每個週末還總是會來帶他出去玩,科技館、動物園、遊樂場,有時候還會親自陪他去上美術課,但每次還沒玩到盡興,爸爸就會忽然接到一通電話,等他掛了電話後,今天的活動就戛然而止。
「單位忽然要開會,爸爸要回去加班了,今天不能陪你玩了,現在送你回家好不好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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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爸爸慣有的解釋和理由,小時候的他不明真相,而且很相信自己的爸爸,所以總是會乖乖的點點頭:「好的,那你下次要補償我。」
爸爸會笑著答應他:「下次帶你去吃冰淇淋。」
他記得,爸爸許諾了他許多次冰淇淋,長大後他才明白,這些冰淇淋都是藉口,那通電話也不是單位打來的。
隨著時間的推移,他對父親的感情逐漸變得麻木了,最後變成了無動於衷。
徹底讓他看清現實的,是他人生中的第一場畫展。
他從小就很有藝術天賦,尤其是畫油畫,所有教過他畫畫的老師都說他是個天才,十六歲那年他就開辦了人生中第一場畫展。
那天他媽破天荒的沒缺席,竟然在百忙之中抽出時間來參加了他的畫展,還讓他有幾分的受寵若驚,但更讓他意想不到的是,他爸那天竟然也來了。
簡直是奇跡——十六歲的少年心想。
不過如此重要的場合,父母能同時出席,他還是很高興的,雖然他表現得很鎮定自若,但畢竟是個青春期的孩子,內心總是會有幾分激動。
畫展在西輔美術館舉辦。
畫展沒開始前,他媽一直坐在私人休息室吸煙,他爸當時也在場,姥姥和姥爺在另外的休息室,他安頓好兩位老人後才去找了他爸媽,然而一進門他就感覺到了一股難以忽視的尷尬。
休息室不算大,他媽和他爸分座在休息室兩側,一個沉默吸煙,一個一言不發地看手機,如果不知道內情的人,還當這兩人是完全不認識的陌生人。
他想試著調節一下氣氛,於是先問了句:「你們喝水麼?」
「不喝不喝。」
「來一杯吧。」
兩人異口同聲,說不喝的是他爸,要來一杯的是他媽。
似乎更尷尬了。
他覺得自己還是不說話比較好,默不作聲地走到了飲水機旁,給他媽倒了杯水,就在這個時候,他爸忽然對他說了句:「你的畫我都看了,畫的真不錯,你確實有天分,明年高三,可以考慮申請巴黎美術學院。」
巴黎美術學院,世界四大美術學院之首,無數藝術家的理想殿堂。
其實他本來就有這個打算,但是聽完他爸的話之後,這份決心就更加堅定了,雖然這麼多年以來他對他很失望,但他畢竟是自己的父親,所以他總是情不自禁地對他抱有幾分期望,但他並沒有流露出太多的感情,淡淡地「恩」了一聲。
他媽聽到他們父子倆這段簡短的對話後不鹹不淡地問了句:「要去法國麼?」
還不等他回答,他爸就接了句:「巴黎不就在法國麼?不去法國去哪?」
他媽輕彈了一下煙灰,沉默片刻:「好好學法語,別到時候連洋妞都不會泡。」
他端著水杯的那只手不由抖了一下,心想我還沒成年呢。
這時他爸略帶譴責地說了句:「看你說的是什麼話?也不怕教壞孩子?」
他媽掃了他爸一眼,冷笑了一下,輕輕地吸了口煙,緩緩地吐了出來:「他要真的那麼容易變壞,那也是根裡帶的。」
都說打人不打臉,但他媽這句話是直接照著他爸的臉抽,他爸瞬間沉默了。
氣氛再次陷入了難掩的尷尬中,他試圖轉移話題:「畫展快開始了,去會場吧。」
兩人同時從凳子上站了起來,然而就在這個時候,他爸的手機響了,單調的鈴聲在安靜的休息室中被放大了無數倍。
相似的情景在他的成長中重複出現過數次,所以在他聽到手機鈴聲響起的那一刻就預料到了接下來的事情。
他爸看了一眼來電顯示,表情很尷尬,卻沒接電話,直接把電話掛了,但是很快對方又打來了第二通。
徐超群無奈地歎了口氣,說了句抱歉,而後匆匆地跑出了休息室。
他一定會走——這時當時的徐臨風內心所想。
「你竟然還對他抱有希望。」在徐超群離開後,李於蘭忽然開口,語氣中還帶著幾分嘲諷與調笑,「都跟你說了多少次了,別把自己的感情浪費在不必要的東西上。」
徐臨風回頭看著他媽,忽然特別恨她。
李於蘭絲毫不在乎兒子的眼光,鎮定自若地吞雲吐霧:「你的感情對於你自己來說珍貴無比,但對於大部分人來說都是一文不值,所以千萬不要隨便表達你的感情,不然最後輸得最慘的還是你。」
李於蘭的話音剛落,徐超群就回來了,神情緊張、倉皇,不敢正視兒子的眼睛,欲言又止數次。
那一刻徐臨風就明白了什麼,對這個男人最後的幾分期望在瞬間蕩然無存。
「走吧。」他語氣淡漠,言簡意賅,像是在對一個陌生人說話。
徐超群滿面愧疚地看著自己兒子:「臨風……」
他無動於衷:「走。」
徐超群還在試圖解釋:「你妹妹生病了……很嚴重,在醫院。」
李於蘭冷笑了一聲:「在醫院就嚴重?那你說出來讓我們聽聽到底是什麼病,有多嚴重,不是大家不相信你,就是想長長見識。」
李於蘭的嘴就像是一把刀,毫不給徐超群留情面。
徐超群急得滿頭大汗滿面通紅,最後憋出來一句:「發、發燒,高燒。」
李於蘭倆眼一瞪,一本正經:「呦,那可真是嚴重,您還是趕緊回家吧,再耽誤一會兒就退燒了。」
徐超群被噎的一句話也說不上來,挫敗地歎了口氣,愧疚不已地看著自己兒子:「臨風,爸爸先走了,下次一定……」
不等他把話說完,徐臨風就打斷了他的承諾,語氣輕而決絕:「沒有下次,走。」
他沒有用「滾」這個字,已經是對自己父親最後的尊重。
徐超群長歎了口氣,低著頭離開了。
這就是他人生中的第一場畫展,這場畫展為他贏得了天才少年的稱號,同時也告訴他了一個道理——千萬不要隨便表達你的感情,你的喜歡對於別人來說,一文不值。
但是道理誰都會懂,能不能做到又是另一回事。
他開第一場畫展的時候是在高中,第一次喜歡一個女孩也是在高中。
他上的是全省最好的藝術高中,重點率幾乎能達到百分之百,女孩是他的同班同學,他們總是一起相約採風畫畫。
背著畫夾,騎著騎行車,在大街小巷四處亂轉,是他上高中的時候最喜歡做的事情。
他們學校與巴黎美術學院有對接,每年都有保送名額,但名額非常珍貴,只有一個,他在高三那年不出預料的報送了。
女孩卻沒有。
在他簽保送書的前一天,女孩來找他,問他喜不喜歡自己。
他很緊張,也很難把「喜歡」那兩個字說出口,但是他看到女孩眼圈紅了,他一下子就慌了,逼著自己說出了「喜歡」兩個字。
但女孩還是哭了,囔著鼻子對他說:「我也喜歡你,可是你要去巴黎了。」
他手足無措,不知道該怎麼安慰她,小心翼翼地為她擦拭著眼淚。
女孩握住了他的手,淚眼模糊地看著他:「我不想讓你走,你不簽保送書行不行?我們一起報西輔大學,你等我四年,我會努力追上你的,等大學畢業我們一起申請巴黎美術學院行麼?」
少年的感情很青澀,不摻雜任何雜念,外加年少輕狂,做事衝動,他毫不猶豫地答應了她:「好,我等你。」
為了喜歡的女孩,那天他沒有簽保送書,在眾人的氣急敗壞中放棄了報送名額,高考填志願的時候,他如約填了西輔大學。
然而事與願違,通知書下來那天他才知道,女孩沒有報名西輔大,她被報送上了巴黎美術學院。
她騙了他。
在電話裡,她哭著跟他說對不起,跟他解釋這麼做都是為了能和他在一起,因為沒有保送名額的話,她根本申請不上巴黎美術學院,但是他可以。
他沒多說什麼,簡單地說了句:「我知道了。」然後就掛了電話,從此之後再也沒聯繫過這個女孩。
從小到大,現實一次又一次的向他證明了他媽的話是對的,他的喜歡一文不值。
或者說,他的喜歡是個詛咒。
他喜歡麵團,把他當唯一的朋友,但是麵團最後卻離開了他。
他喜歡他爸,把他當成大山,但是最後大山不要他了。
他喜歡過一個女孩,第一次突破自己的心理防線對她說出了「喜歡」兩個字,但她卻騙了他。
他喜歡什麼,什麼就會離開他,他喜歡的越多,對方離開的就越快,所以他再也不敢隨便的去表達自己的喜歡,他寧可把這份喜歡小心翼翼地藏在心裡,也不敢將這份感情說出口,因為他怕自己的人生會重蹈覆轍,一但「喜歡」兩個字說出口,她就會走。
……
教室的光線昏暗,纏綿後殘留的旖旎氣氛還未消散。
北佳滿目期待地看著徐臨風,雙眸中似乎閃耀著星光。
他應該是,喜歡我的吧?
他是她的第一個男人,也是唯一一個,她沒辦法不把他當成全部,而且她還那麼喜歡他,喜歡到了心坎兒裡。
然而徐臨風卻回避了她的目光,沉默片刻,答非所問得說了句:「幾點了?」
刹那間,她的滿目星光盡數黯淡了下來,眼神徹底呆滯了。
他不喜歡她。
他還是喜歡那個女孩。
怔忪片刻,北佳收回了自己的目光,一言不發地從他懷中掙了出來,開始從地上找自己的衣服穿。
徐臨風很害怕,神情中佈滿了惶恐,緊緊地抓住了她的手腕,手臂還在顫抖,想說些什麼,可是又不知如何開口。
「鬆手。」她的語氣很平靜,平靜到沒什麼溫度,也聽不出喜怒,「五點了,該回家了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