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巡廣州場結束的當晚, 星圖包了間當地有名的餐廳辦了場超大慶功宴, 所有的工作人員都有份參與。
歷時半年籌備期的演唱會終於和粉絲見面,收獲了比想象中更好的效果。
看到最後的時候, 後台的工作人員很多都哭了, 就連一直扮演老父親角色的程羌, 在聽到他們自我介紹的時候都覺得鼻酸,彷彿回到了他們出道的第一天。
“首先, 恭喜我們EGO巡演首場的圓滿舉辦!”
站在餐廳大廳最中間的程羌拿著話筒, 感慨地說了許多。
方覺夏站在一邊和江淼聊天,轉身看見桌上的香檳, 於是拿起來瞅了瞅品牌, 誰知被凌一看到, “覺夏,給我看看!”
於是方覺夏把香檳遞給凌一。凌一激動不已,“我還從來沒有開過香檳呢,他們都不讓我開。”
“我也沒有。”方覺夏照實說。
裴聽頌端了杯檸檬蘇打水走過來給方覺夏, “多喝水。”一瞥眼, 看見凌一在鼓搗香檳, “你幹嘛?”
“這個怎麽才能噗地一下噴出來啊?”凌一陷入疑惑。
“搖幾下就完了。”裴聽頌隨口說了這麽一句,沒想到凌一往死裡搖,簡直是用盡全身的力氣在。
“所有人都辛苦了!今天大家就好好地……”
砰——
木塞被頂開,香檳酒猛地噴出,帶著氣泡和白沫全部噴到了正在發言的經紀人程羌身上。看到這一幕方覺夏的檸檬水差點全噴出來。
裴聽頌愣了一秒,然後笑到蹲下來, 還抱住方覺夏的腿。
被噴到懵逼的程羌轉過來看向還把香檳瓶底懟在肚皮上的凌一,“你在搞什麽鬼?”
凌一尷尬地把香檳瓶子放在地上,像個小螃蟹一樣橫著想要逃離案發現場,又被路遠和賀子炎揪住,架了回來,“還想跑啊?”
“你還挺厲害的,直接瞄準了羌哥。”
“哎呀,我也沒想到這麽能噴嘛……”
“哈哈哈哈哈!”
“行了行了,大家自己玩兒吧!”程羌自己都繃不住笑了。
大家吃吃喝喝聊著天,整個餐廳一層都是星圖的人,與其說是慶功宴,倒不如說是一場party,燈光絢爛,大家喝酒聊天,跟著音樂放松自己。雖然氣氛很好,但方覺夏本身就很難在這種人數眾多的聚會中遊刃有余,何況他另有打算。在餐廳音樂播到《夜遊》的時候,他湊到了裴聽頌的耳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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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們偷偷溜走吧。”
浪漫主義者當然不會拒絕一次絕佳的私奔。
從餐廳跑出來的時候已經是凌晨十二點半,但廣州的夜很晚才會熄滅,彌散的熱浪和接道上的煙火氣一樣,找不到消失的出口。兩個人戴著口罩和帽子鑽進一輛隨機停下的出租車中,脫離一個狂歡,駛向一個更大的屬於城市的狂歡。
司機是個四五十歲的中年男人,很熱情,一上車就用一口帶有明顯兩廣口音的普通話問,“來廣州玩?”
方覺夏笑了笑,用廣東話回答,“不是,我是廣州人。”說完他報了個地址。
司機有點驚訝,在後視鏡裡看向裴聽頌,也從拗口的普通話變成廣東話,“這個帥哥也是嗎?”
“他不是,他是陪我回家的。”
“啊我就說嘛,他好高啊,你們倆站在路邊我一眼就看到了,又靚又高。”司機還開玩笑,“不知道的以為是明星呢。”
其實還真的是。
裴聽頌聽不太懂,就靠近些問方覺夏他說什麽。方覺夏笑了一下,“誇你又高又帥,可以去當明星了。”
“司機大哥你很有當星探的潛力。”裴聽頌玩笑道。
“哈哈哈哈是嗎?廣州很好玩的,好吃的很多的……”
聽著他們聊天,方覺夏覺得很自在。他望向車窗外,玻璃映著霓虹的色彩,一晃而過如同演唱會上空的萬花筒。
穿過繁華的商業街,外面的燈光漸漸不那麽亮,夜色的沉黑漸漸複原,進入到老城區,方覺夏才真正有了回家的感覺。
和熱情的司機告別,打開車門,他們重新浸泡在熱浪之中。
這裡的街道寧靜得多,一些門面已經拉上了灰色鐵皮卷閘,剩下的都是各種各樣的小吃店和宵夜店,它們亮著紅紅黃黃的燈,牌匾發亮,是沉睡後的城市中生命力最強的細胞。
“這是哪兒?”裴聽頌想牽手,又忍住,退而求其次攬住他的肩膀。
“我高中的後門。”方覺夏伸手指了指一處牆後的樹蔭,“那邊看到了嗎,那就是我高中。”
“真的?”裴聽頌腳步停下來望過去,“我想進去。”
方覺夏笑著將他搭在自己身上的手拿開,轉了身面對他,倒退了兩步,“那不行,我是個好學生,不會翻牆。”
他的笑眼好看得不像話,裴聽頌抓住他手腕,“你腦子裡都已經有了翻牆的意識,還說自己是好學生?”
“那就是被你帶壞了。”方覺夏甩了甩被他抓住的手腕,逃脫出來,轉身背對他走在前面。
他穿著清爽乾淨的白T恤,走在充滿了嶺南風情的老城區街道,路上嵌著一塊塊方形石板,是屬於城市的巨幅馬賽克藝術。榕樹將樹冠延伸到馬路上空,五顏六色的牌匾和霓虹在夜色肆無忌憚地擴散光暈,但卻染不花方覺夏的背影。他永遠乾淨,永遠雪白。
這一次裴聽頌沒有像以往那樣和他並肩,而是落後幾步,緩慢邁著步伐,眼睛望著方覺夏清瘦的背影。
眼前的人漸漸地變了模樣,矮上一些,也更瘦,像抽條的楊柳,身上的衣服從白T恤變成了校服,走路的姿勢依舊沒變,每一步都挺拔。
那時候的他應該是很多女孩夢中的男孩兒。
裴聽頌不自覺露出微笑,彷彿自己曾經就是這樣,陪伴方覺夏走過下晚自習回家的路。
走著走著,前邊的人回頭,幻想回歸現實。快點啊,他催促。
“嗯。”裴聽頌快步走上去,站到方覺夏的身邊。
方覺夏領著他轉過一條街,又拐進另一條,最後停在一家小店下,亮著的牌匾寫著陳婆腸粉店五個大字。這沿街一排小樓的建築也很特別,上樓下廊,抬頭看去,樓上的窗戶敞著,還擺了許多花草,站在下面就能聞到茉莉花的香味。
“我以前放學之後,經常會來這裡吃東西。”店裡沒有其他人,方覺夏拉著他手臂進去,“上學的時候總是很容易餓。”
老板已經換了人,不再是方覺夏少年時那個慈祥的婆婆,變成了一個中年女人,或許是她的女兒,“來吃糖水啊。”
方覺夏笑著應她,又過去點了些吃食,然後才回來坐到裴聽頌身邊。
裴聽頌抬頭看他,“這個樓很特別。”
店裡沒有空調,吊頂的風扇呼呼轉著,把幾乎半凝固的潮濕空氣撥散開,旋出透明的熱漩。
聽到他這樣說,方覺夏還有些驚喜,不過裴聽頌一向是一個很會觀察世界的人。
“這是粵派騎樓,”方覺夏給他倒了杯水,“最早的歷史……應該都要追溯到清末了,是那時候的兩廣總督張之洞建的。”
裴聽頌點頭,透過大門望向對街的騎樓,“我喜歡這種建築,是活的歷史書。還有這些樹,和別的城市的樹不太一樣……”他試圖找出一個合適的形容詞,“很自由,是很愜意地在向外延伸和生長的感覺。”
“這些是榕樹,很多都已經超過一百歲了,以前比現在更多,後來越砍越少,變成高樓。”方覺夏望著外面,有些出神,“以前的廣州是長在榕樹林中的城市。”
這句話很有趣。在方覺夏的口中,這座城市一下子充滿了綠色的生命力。
老板端著兩碗糖水過來,擱在桌上,笑模樣很親切,“吃兩碗糖水先。”
一碗番薯糖水,一碗甘蔗馬蹄糖水。兩人換著吃,裴聽頌雖然不愛吃甜食,但這種糖水意外地很清甜,涼涼的喝下去,燥熱的五髒都被滋潤,暑氣驅散一半。
方覺夏很愛吃,每喝一口都感覺回到了少年時代。
裴聽頌看著他,覺得他吃東西的樣子很可愛,於是沒頭沒腦說了一句,“你是糖水泡大的小孩。”
這句話仔細想想,倒也沒什麽錯。所以方覺夏沒有反駁。
老板又端上來兩份新鮮出爐的腸粉,一份鮮蝦一份牛肉,都加了流心蛋。半透明的粉皮薄如蟬翼,裡頭牛肉鮮蝦的色澤和蛋液的金黃全都透出來,放上桌面後還在輕晃顫動。
“嘗嘗,看是不是和北京的不太一樣。”
裴聽頌夾了一筷子,粉皮滑得夾不住,和杓子並用終於吃上一口,粉皮幼滑有韌性,牛肉軟嫩,廣式醬油摻了份甜口,鮮嫩柔滑,的確是好吃。
“真好,比我小時候吃的東西好吃多了。”
方覺夏笑起來,“你這個小少爺還真是好養活,十一塊錢的腸粉就喜歡成這樣。”
裴聽頌一本正經道,“價值是相對的。你坐在這裡陪我吃,十一塊的腸粉也可以吊打米其林三星。”
什麽都是相對的。
那時候的腸粉也很好吃,但好像這次帶著裴聽頌回來,就變得更好吃。
兩個人比一個人好太多。
填飽了肚子,他們離開小店。方覺夏帶著裴聽頌走,明明他才是看不見的那個。
凌晨的路燈昏暗,裴聽頌怕他視野不清後摔倒,想扶他,但方覺夏拒絕了。
只有走在這條他年少時無數次踏過的老街,他才會顯露出一些習慣,譬如走路時靠牆,手總是下意識扶著牆壁,又譬如每一個步子都差不多等距,邁開,踩下去,鞋底會在地上蹭一小下。
走著走著,他停下來,摸了摸牆壁,語氣有些疑惑,“這裡以前有一個缺口的,是填起來了嗎。”
裴聽頌忽然間心酸。
原來過去的方覺夏已經用除卻視覺的所有感官,記住了回家的路。路上的氣味,榕樹上的蟲鳴,牆壁上的缺口,地磚的形狀,哪一塊會松動,會翹起。是這些感受帶他回家。
“我可以牽你嗎?”裴聽頌輕聲問。
方覺夏側頭看了他一眼,雖然看不真切,但他還是笑了笑,“可以,現在沒有人。”
他小心地牽起方覺夏的手,透過潮濕的空氣,一切都在暑熱中變形,時空也扭曲,彷彿這一刻,裴聽頌牽著的是十六歲的方覺夏,是黑暗中獨自回家其實也會害怕的他。
“你真勇敢。”裴聽頌是個毫不吝嗇讚美的人,尤其對方覺夏。
方覺夏笑了笑,沒說話。月光下他們牽手走過長街,浸泡在蟬鳴此起彼伏的海浪。距離家的位置越來越近,方覺夏忽然說,“感覺會下雨。”
“是嗎?你怎麽知道。”
“就是預感。”方覺夏說,“我的預感往往都很準。”
所以他們加快了腳步,從街道的某個入口進入了一個滿是樹蔭的舊小區,裡面路燈很少,但方覺夏腦子裡有記憶。最後他在一棵巨大的榕樹下停下來,榕樹的樹影比夜色更黑。
“你住在樹上?”裴聽頌開玩笑。
方覺夏像以往一樣讓他閉嘴,自己抬手貼向樹皮,沿著粗糲的紋理向上,摸索到一個碗口大的樹洞,細白的手伸進去,似乎在找什麽。
“要我幫忙嗎?”裴聽頌問。
“找到了。”方覺夏的臉上很是驚喜,“居然還在,都十年了。”
“什麽東西?”裴聽頌湊過去,月光下,方覺夏的手掌攤開,上面是一顆圓滾滾的核桃。
“你一個核桃藏了十年?”
聽著裴聽頌不可置信的語氣,方覺夏噗的一下笑出來,他使了點勁將核桃殼分開,從裡面拿出一張卷起來的紙條,遞給了裴聽頌。
“我記得這是我某一天……被方平打了,很難過,很怕,就寫下這個,藏到樓下的樹洞裡。”方覺夏笑了笑,“怕被發現,我還用核桃殼藏住粘起來,沒想到這麽久了都沒有人發現。”他的語氣就像是在說,我很聰明吧。
小心翼翼將這紙條展開,對著月光,裴聽頌這才看到上面寫的話。
[我不可以變成壞人,我要站到舞台上,不能摔倒。]
透過這句話,裴聽頌忽然就看到了那時候的他。
他也終於明白,為什麽方覺夏會提議在演唱會的最後,讓所有人寫下十年後的自己。
方覺夏仰著臉,眼睛裡有光,“十年前的我,送給你了。”
裴聽頌握著紙條將他摟在懷裡,沉黑的大樹下吻上他的額頭。
“謝謝。”
謝謝你這麽堅強地長大,才能遇到遲到這麽久的我。
雨說來便來了,方覺夏的預感一點錯都沒有,只是他沒有料到這雨會這麽大,瞬息間稀釋了粘稠的空氣,翻湧起泥土氣息。裴聽頌第一反應是將紙條藏好,準備逃離的他們心照不宣地笑起來,在黑暗中奔跑。
自從和裴聽頌在一起,方覺夏就想象過很多種帶他回家的情形,但計劃趕不上變化。他沒想到他們能這麽狼狽地回家。
早已休息的母親半夜起來給他開了門,一臉睡眼惺忪地看著兩個淋成落湯雞的孩子,好笑得很,“你們怎麽這麽會挑時間?”
招呼著他們進來,方媽媽也一下子不困了,催著他們去洗熱水澡。方覺夏讓裴聽頌先去,自己拿了條毛巾鑽進廚房,站在煮薑茶的媽媽身邊。
“外公睡了?”
“嗯,本來一直等你回來,看電視看得直打瞌睡都不進屋,接到電話說你們開慶功宴,就自己進去了。”方媽媽把薑片放進湯鍋裡,攪了攪,“要是知道你們來了,明天一早肯定高興得很。”
想到台上那一幕,方覺夏問,“是小裴讓你們去的?都沒有告訴我。”
“對啊,他專程去醫院說服你外公的,一開始我還擔心,沒想到他們挺聊得來,小裴跟他說,你其實很想他,很希望他可以出現在演唱會上,其實啊,你外公也很想去的,你們倆誰都拉不下面子,反而是小裴,什麽都敢說。後來他走了,你外公還偷偷跟我說,看到那你有這麽好的隊友,他就放心了。”說完方媽媽又補了句,“我也是這麽想的。”
方覺夏擦了擦頭髮上的水,將毛巾拿下來,用手握住,握緊。
“其實……”他喉結滾了滾,“媽,他不只是我隊友。”
方媽媽攪動薑茶的手停住,鍋裡的漩渦還在旋轉。她沒有看方覺夏,意外地很冷靜,“你這是什麽意思?”
“我很愛他,他也是。”方覺夏試著用最精確的表述去形容他們的關系,“我們是戀人。”
心臟忐忑不安地跳動,腦中蟬鳴叫囂,說他草率,說他不應該把尚未穩定的關系在母親面前公布。愛情是脆弱的,媽媽最清楚。
“其實我看出來了。”方媽媽伸手從罐子裡夾了兩顆黃·冰糖投進鍋裡,語氣平靜,“我猜過你們的關系。小裴對你過於上心,不像是普通朋友。還有他看你的眼神,你看他的眼神,騙不了人。”
也是。喜歡是沒辦法藏住的,尤其是在母親的面前。
“我不想瞞你。”
方媽媽關了火,轉身看向他,“覺夏,我以為你不是衝動的孩子,畢竟你看過……”她哽了哽,“你看媽媽這樣,太死心塌地地投入到一段感情,是很不明智的。”
“這不是衝動。”方覺夏為自己的愛情辯駁,“沒錯,就是因為我從小看到的一切,所以在他之前我很抗拒戀愛,我甚至認定自己這一輩子是不會擁有什麽真愛的。”
聽到方覺夏說出這樣的話,方媽媽心中滿是愧疚,這是她最不希望看到的,但沒有辦法,她失敗的愛情和婚姻就是這樣潛移默化地改變了這個孩子,讓他寡言,讓他疏離。
“如果不是因為裴聽頌,我可能一輩子也改變不了。”
方媽媽無聲地歎了口氣,“我不是反對,我只是怕你受傷。”說完這句,她感覺自己變成了當年的父親,因為害怕子女受傷而站在了對立面,這感覺太矛盾太掙扎。當初她何嘗不以為遇到了真正的愛情,可她失敗了,敗得徹頭徹尾血肉模糊。所以她不能不說,“你有沒有想過,這可能是一個錯誤決定。”
洗完澡的裴聽頌從浴室裡出來,輕聲叫了方覺夏的名字,又聽見廚房有對話的聲音,於是走近,準備叫他去洗澡。
“那我也想錯一次。”
聽到這句話,他的腳步停下了。
方覺夏眼神很倔,但說出的每一句話都是合乎邏輯的,“因為我活在一個失敗案例裡,所以始終覺得自己也不會成功。可遇到他之後,我不想再那樣生活了,哪怕最後我們沒有好結果,是錯的,我也要試一次。等十年,二十年,回過頭來看今天,起碼那個時候的方覺夏遵循自己的心做過一次義無反顧的選擇。”
他的眼中含著不肯落下的淚。
“哪怕錯了,也是對的。”
她看著站在面前的兒子,彷彿是第一次見。很陌生,但不再是那個為了追求正確固執到不像普通孩子的方覺夏。
從他的臉上,她也終於看見當年自己的影子。
方媽媽沒說話,轉過身,拿著杓子將薑茶盛到碗裡,黃澄澄的,在廚房的燈光下漾開波紋。
“端出去讓小裴趁熱喝了,免得感冒,夏天感冒很難受的。”
“媽……”
“那我們就試試。”方媽媽將薑茶鄭重地遞到他手上,流著淚笑了出來。
“你比媽媽幸運,一定不會錯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