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8章 番外六:if(下篇)

發佈時間: 2024-08-08 15:48:5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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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Joey, 你好。收到你上一封信的時候我正忙着申請大學的事,所以這次回信的間隔時間有些長,抱歉久等。昨天我父母接到你爸爸的電話, 說你前段時間生了一場病。不知道嚴不嚴重, 希望收到這封信的時候你已經痊愈了。

等到一切塵埃落定, 我就會過去看你。其實我很在意你的體質問題,所以你可以試着寫一份與你日常相處的須知手冊,寄給我,讓我提前熟悉一下, 規避可能會犯的錯。

希望和你的第一次見面是完美的。]

因為這封信的末尾,樂知時确信, 信封那一段的人是一位完美主義者。

首先他的字跡非常優美, 從童年時的端正到少年時期的初現風格,再到如今的成熟書寫,每一個階段, 樂知時都認認真真地模仿過,所以他寫中文的字跡和宋煜的很像,但又不完全一樣。

其次,宋煜的紙張總是沒有一絲皺褶,也沒有任何多餘的氣味, 一塵不染。他每一次落款的簽名幾乎都毫無差別,如同機器印下的痕跡。如果書信也有品質控制, 宋煜的信一定是上佳。

最後,也就是他希望收到一份相處須知的要求, 更加凸顯他不願犯錯的特質。

想到這裏, 樂知時興致勃勃地從牀上起來,坐到書桌前打開臺燈, 很快速地在別的廢紙上寫下了有關自己的信息:他的過敏原,他吃的藥,他讨厭的雷聲……但寫到最後,樂知時忽然産生出一種膽怯。

宋煜不願犯錯。

那自己對他的情感算不算一種需要被他規避的錯誤?

這個假設令少年期的樂知時第一次産生了迷惘。

他不知道自己怎麽會喜歡上一個只存在于紙筆背後的兄長的,這聽起來有些詭異,像上個世紀的小說情節。但他想,這個時代的很多人,他們也會愛上虛拟角色,愛上社交網絡上精心設定出來的某個形象,相比而言,他甚至沒這麽可憐,畢竟宋煜是真實存在的一個人,只要他想,他就可以打破規定随時見到。

何況宋煜如此優秀,他願意傾聽,在成長期給他持續性的關心,無論他在信裏寫多麽古怪的念頭,宋煜都能理解,給他源源不斷的新的靈感與啓示。

他是世界上距離樂知時最遙遠的人,也是與他最親密無間的存在。

他怎麽會不喜歡宋煜?

一旦知曉自己的心意,樂知時就開始擔心,盡管他對自己有着相對自信,但他也清楚地知道他不完美。同性戀沒什麽錯,但概率少,落在他和宋煜身上,恐怕幾乎為零。

他對宋煜産生的幻想多過世界上的任何人。在夜晚,他會聽着窗外的風聲想象宋煜的樣子,他見過的每一個華人應該都不如宋煜好看。

讀信的時候,樂知時時常幻想宋煜對自己說話。中文是多麽美妙的聲調語言,四種聲調組合讓說話都如同唱歌一樣富有音律之美。宋煜一定也有着能發出這些奇妙語調的聲音。所以樂知時很努力地學習聲調,但這真的很難,除了自己的父親,他幾乎找不到一個能夠說出标準中文的練習者,所以他總是犯錯,甚至在信中寫,如果他分不清去聲和陽平,就會把宋煜讀成宋魚,那麽宋煜的形象就會是一條可愛的小魚。

而宋煜回信說,“我相信你能分清,你是很聰明的學生。但做一條小魚也不錯。”

看到這樣的回複,樂知時又喜悅又難過,他隐隐感覺宋煜是縱容自己的,但他不确定這種縱容的根源是否是喜歡,還是朋友之間的關照,甚至是對認識的某個弟弟的鼓勵。

情況越想越不妙。

生病的時候,樂知時的這種迷茫和焦慮就會加重,他昏昏沉沉地寫了許多信,也廢棄了其中的很多,但因為不想讓宋煜就等,所以他拖着生病的身體趕在最後一天裝好信寄走。

沒想到寄錯了。

這打亂了樂知時原先訂下的全部計劃——第一次見面之前要保持足夠的神秘,讓他像自己一樣期待見面,保持健康和活力,試探他是不是會抗拒同性,如果不,那就努力一把,要試着追求……

所以,當他特意在知道宋煜要來的時候提前離開倫敦,也借口不去接機,因為機場不是個邂逅的浪漫地,在他到來的時候也不選擇直接站在門口傻傻迎接。

這些樂知時思忖許久的計劃,最後都因為一封寄錯的信而破滅。

海風把他的額發吹到臉頰,黏在他的鼻梁上。樂知時窘迫地用手指扒開,壓制下自己眼底的驚慌,但他還是沒能忍住,在海風裏飛快地眨了好幾下眼。

潮汐又一次湧上來,這次沒過了他小腿的三分之一。

見他一時間不回答,宋煜又開口:“是我太直接了嗎?”

他猜想樂知時會否認,然後磕磕絆絆地解釋些什麽。

但事情總是出乎意料。

樂知時露出懊惱的、甚至有些氣餒的表情,繃緊了下巴,也抿起嘴唇,過了好幾秒鐘才擡眼看向宋煜,用一種負氣的語氣怪罪他:“是的,就是因為你。”

“我小心翼翼地避開那些差錯,一點用都沒有,還是被你發現了。”

不知為何,宋煜在某一瞬間,覺得他們的對話很熟悉,彷彿在哪裏聽過,有種恍如隔世的幻覺。他甚至産生一種樂知時或許會哭出來的預感。

希望不要。

但這次的樂知時沒哭。

“你毀了我的計劃。”他抱怨的語氣讓宋煜覺得熟悉,因為在讀他的信時,宋煜已經想象了無數遍這樣的聲音,現實比想象更動聽。

樂知時微微擡起一只腳,在水裏踢了一下,像是排解自己沮喪的心情,水花濺在了宋煜的褲子上。緊接着他仰起臉,用那雙清透無比的琥珀色瞳孔直視宋煜,“我是喜歡你,而且我想追求你。”

彷彿覺得自己太過輕率,樂知時像一個成年人一樣稱呼他的名字,“宋煜,我是很認真的。”為了更加鄭重,他甚至切換了更加準确不會出錯的母語,“你知道的,我不是一個完美的家夥,所以我才想用一個完美的計劃來讓你喜歡上我,至少這樣成功的概率會高一點。”

他說英語的語速快了許多,更像是脫口而出,直接又坦率,許多小表情還有些誇張,“雖然你肯定會覺得,我居然會因為一個人每個月給我寫信而喜歡上他,這是什麽怪胎?但是你應該這麽想,我會喜歡上在信裏表現出來的那個你,而不是被其他表象吸引,這就說明我不像其他喜歡你的人一樣只注重外表。”

宋煜似乎覺得他說的這句話有些好笑,做出了一個忍笑的表情。

所以樂知時感到了冒犯,“很好笑嗎?”

宋煜十分随意地搖搖頭,也用英語對他說,“不是。我只是覺得你很可愛。”

聽到這句話,樂知時的耳朵又一次發紅。他的心髒跳得很快,如同每次默念宋煜的信那樣跳着,他反複咀嚼背後的意味,找出一點點宋煜對自己也有好感的隐晦證據,但宋煜的筆觸總是那麽公正,那些細微到幾乎無法稱之為暗示的字眼,在許多夜晚像熱的雨水一樣将樂知時淋透,從裏到外,無一處不潮濕,湧動生機。

此刻,因為宋煜的一句誇贊,這場熱雨傾盆而下,令樂知時無法抵擋,幾乎要躺倒在雨中。

“我……我可愛嗎?”他的語言切換系統因緊張而紊亂,變得中英文混雜,甚至在說中文時出現了非常奇怪的口音,這是他決不能容忍自己在宋煜面前做的蠢事。

宋煜嘴角的笑意更加明顯了,他很紳士地跟随樂知時切換成中文,“對,你很可愛。而且很高尚,不喜歡我的外表,很不膚淺。”

“外表也是喜歡的。”樂知時忍不住出聲糾正,并且給出提醒,“剛見到你我就誇過了。但喜歡外表也不算膚淺和不高尚,你不能怪罪一顆愛慕的心。”

“樂知時同學,你的翻譯腔過于明顯了。”宋煜表現得像個嚴厲的的中文家教,“我早就告訴你,不要通過英譯中的詩集和小說學習中文。”

但樂知時很堅定,沒有被他的打岔轉移話題,“聽得懂就可以。宋煜,你聽懂了嗎?我很喜歡你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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午後的陽光把他臉上細小的絨毛照得半透明,看起來柔軟。剛說完,他又擡起兩只手,手掌沖着宋煜,“你先不要急着拒絕,就算你現在對我沒有那種興趣也沒關系,我可以追你。”

忽然間,宋煜将他寬大而幹燥的手掌貼上了他的手。他的眼神也落到樂知時的雙眼,那張英俊無比的臉神情平靜。

“怎麽追?”他先是反問,然後繼續說,“聽說英國人很介意別人踏足自己的私人空間,所以你追求我的方式就是讓我睡在你的牀上?還是讓我看到你光着上半身沖涼的樣子,還是帶我去看LGBT群體的彩虹游·行,得到點什麽啓示?”

“樂知時。”他富有磁性的嗓音完整地叫出他的名字,用十分确鑿的語氣斷言,彷彿宣告某種判決,“這不叫追求,這叫引佑。”

樂知時怔住,他有一瞬間錯誤地認為自己要發病了,否則他不會呼吸困難、發汗和心悸。

他下意識說no,想要否認。但宋煜在他抽離手掌之前,彎曲了自己的手指,嵌進樂知時的指縫間,像咬合的齒輪那樣。

“你還不承認嗎?魚都已經咬住鈎子了。”

“什麽?”樂知時疑惑地皺了皺眉,然後用英文說不可能,又像是很怕誤解似的,對他要求,“你不要用比喻。”

宋煜将那只與他十指相扣的手晃下來,很完整地回應樂知時之前說的每一句,“你不需要追我,因為我不打算拒絕你,我對你也有那種興趣。”

他挑了挑眉,“我喜歡你,明白了嗎?”

樂知時感覺自己要溺死在這片閃光的海裏了。

他後知後覺地感覺宋煜的拇指指腹在撫摩和揉搓他的手背皮膚,忽然間有些條件反射地抽出自己的手。身體裏某根敏感的神經被宋煜撩動,他的臉漲得通紅,手腳發軟。

“那現在……我們……”他有點手忙腳亂,好像剛剛那個坦率示愛的人并非自己。

“如果再有搭讪的人過來。”宋煜勾起嘴角,“你可以告訴她,我們是一對。”

一切像夏夜裏的一場迷夢。樂知時在與欽慕對象重逢的第一天就順利地得到了他,那一刻他感覺自己是世界上最幸運的人。但因為他沒有計劃過追到之後要做些什麽,所以比起表白,之後的一切他都顯得很笨拙。

他帶着宋煜走了一遍海岸線,看到沙灘上躺在一塊兒接吻的同性戀人會緊張到同手同腳,不敢看宋煜,像是完成導游任務那樣對他說“我帶你去看白色懸崖”,然後逃跑似的騎上自己的單車。

宋煜沒有取笑他,很從容地跟随着樂知時去計劃好的很多地方,他們一起看白色的斷崖和粉刷成薄荷色的藝術畫廊,還有彩虹顏色的一幢幢樓。穿梭在這座充滿藝術感的海濱小鎮的大街小巷,在傍晚時分一起騎車回家。

他們默契地沒有把這段變化的關系告訴父母,因為這太脆弱了,像是新出生一天的嬰兒,需要襁褓的呵護。

“Joey,你的臉曬得好紅。”Olivia端着一大碗凱撒沙拉,“你應該戴上你的帽子出門。”

樂知時支支吾吾地認同,然後聞着香味進了廚房,“這是給我做的是嗎?”

林蓉笑着說沒錯,“這是珍珠丸子,你應該會喜歡的。來,嘗一個。”她用叉子叉起一顆喂給樂知時,他一口吞下去,才發現很燙,可又舍不得吐出來,就這麽站在原地張着嘴吐出熱氣。

看起來傻得可愛。宋煜走過去,倒了一杯冰水,遞到樂知時手上,然後便獨自上樓,換了件衣服。

僅僅一頓晚飯的時間,樂知時就迷戀上了林蓉做的飯菜。甚至引得Olivia的嫉妒,“幹脆把你送到叔叔家裏好了。”

樂奕笑着抿了一口白葡萄酒,“這個主意不錯,老宋比我會教小孩。”

“你少恭維我。”宋謹也喝了點酒,面色發紅,“開這種玩笑,也不問問孩子願不願意。”

“我願意的。”樂知時很認真地點頭,“真的可以嗎?”

“哈哈哈哈哈最當真的就是他!”

“我看你真是被吃的勾走了。”

大人開着玩笑,樂知時卻紅着耳朵偷瞄宋煜,那才是勾走他的佑餌。

那晚樂知時有些睡不着,他無比地想念一牆之隔的宋煜,盡管與他面對面的時間不過十個小時,但他感覺自己已經喜歡過他很多年、很多次了。

原以為是十個小時太短,他體內興奮的神經遞質在作亂,時間一長或許就會好,但十天過去,三十天過去,這種感覺依舊深刻。

宋煜将夏天結束後入學,學習他喜歡的地質學。所以樂知時想好好利用他來之不易的假期,在這些天裏,他們一起去莎士比亞的故居地,去水上伯頓喂黑天鵝,去康沃爾郡的“伊甸園”,和他觸摸古堡的磚石,在磚石上觸碰和撫摩彼此的手指。

他們牽手,樂知時會緊張地掌心冒汗,就像身體釋放黏液企圖與宋煜的手粘緊。他們擁抱,宋煜身上好聞的味道纏繞着他的思緒,他會無意識地用自己的額頭去蹭宋煜的側頸皮膚,忍住自己想要親吻的心情。而宋煜的手掌會隔着布料緩慢地按壓和摩挲他的肩胛骨,還有他的腰身,那種感覺極度難捱。

晴朗的天氣穿着泳褲在海邊奔跑,下雨時襯衫外罩着透明雨衣,在彌漫大霧的牧場和他一起照看新生的小羊。

盛夏蟬鳴狂躁的深夜,父母陷入睡眠,樂知時盤腿坐在牀上,打開自己帶來的盒子,翻看先前宋煜的信件,還有他曾經為了給宋煜寫情書,摘抄的許多情詩。

房間的門忽然被敲了敲,樂知時謹慎地問是誰。

“我。”宋煜站在門口,“可以進去嗎?”

樂知時一聽到他的聲音,就傻傻說了當然。于是一進門的宋煜就看見他慌亂地抱着一個大盒子,最後自暴自棄地沒有繼續掩藏。

宋煜朝他走過來,“這是什麽?”他靠近一些,看得更仔細,“我的信?”

“嗯。”樂知時點了點頭。

宋煜站到他的牀邊,像個斯文的紳士那樣低頭看他,“為什麽在現在看這些?”

“想你。”樂知時很誠實,對他笑,“然後你就過來了。”

宋煜捏了捏他的下巴,但沒有進一步的動作。樂知時留戀他對自己身體任何一處的觸碰,那是連鎖反應,酥麻感從下巴傳遞到食指和腳尖。

“你為什麽過來?”樂知時抓住了他離開的手,問他。

宋煜的眼神望了望陽臺外的夜色,又回到他發亮的雙眼,“你想看星星嗎?”

他的邀請明明很尋常,但樂知時覺得格外浪漫,所以他欣然同意,套上襯衫随宋煜輕手輕腳下樓。兩人躺在後院的草坪上,尖細的草葉磨蹭着樂知時的臉頰和脖子,就像宋煜觸摸的感覺一樣。

鄉村夜空的星光格外明亮,宋煜指着微微發紅的那一顆,“這是火星。”

“很形象。”樂知時對它的中文名給出評價,然後主動說,“我想知道你的星座,天蠍座。”

宋煜笑了笑,“用肉眼看比較困難。”

“那算了。反正我查過,你确實很像天蠍座。”樂知時繼續說着有關天蠍座的各種特性,神秘、精力旺盛、占有欲強。

“還有性感。”他側了側臉,看向躺在身邊的宋煜。

宋煜也看向他,靜靜地看了一會兒,“好奇怪。”

“什麽奇怪?”

他伸出一只手撫摩樂知時的臉頰,“和你在一起,我總是感覺某個瞬間很熟悉,像經歷過一樣。”

樂知時也有同樣的感覺,所以他稍稍睜大了雙眼。

“或許是平行宇宙。”樂知時試圖給他一個解釋,“你相信多重宇宙理論嗎?或許在另一個宇宙裏,我們也是認識的。說不定也是我對你表白,說你很像天蠍座……”

他凝望着夜空,有些遺憾愈發深刻,“或許在那個宇宙裏,我是從小和你一起長大的。我們每天一起吃飯,一起上學,早晨醒來見到的第一個和睡前見到的最後一個人都是彼此。”

宋煜也輕笑一聲。

那樣未免太幸福。

他可以擁有樂知時的童年,他鮮活靈動的青春期,還有他的未來。

樂知時靠近宋煜一些,把頭抵在他的肩頭,“希望那個宇宙的我們也是幸福的。”

“一定是。”宋煜語氣篤定。

繡球花散發出很淡的香氣,讓仰躺的樂知時有種仿若偷喝葡萄酒的暈眩。沉默片刻的宋煜忽然轉過身,他的臉孔遮擋住樂知時眼前半個星空,沉黑的雙眼像柔軟的深淵。

“你說……那個宇宙的我,還有現在這個我,誰先吻到你?”

樂知時的手指抓住了草葉,睜大了一雙眼睛。他能感覺自己緊張地幾乎攥出芬芳的汁水,呼吸不順,甚至忘了呼吸。

他的手指捏住樂知時的下唇,拇指指腹撥動他柔軟的唇瓣,用充滿佑哄的語氣詢問。

“要不要讓我贏一次?”

樂知時用氣聲說好,然後閉上了雙眼。

他一顆心狂跳出胸口,像是要縮小成一顆櫻桃的大小,從胸膛到喉嚨再到舌尖,在狂戀下喂入宋煜的口中,被他光潔的齒尖碾碎,研磨,咽下去。于是他完全地屬于這個人了。

在無邊無際的黑暗中,草葉被粗野地壓下去,又起來,如同死而複生的希求與渴望,循環往複。

“我喜歡你,好喜歡你。”樂知時抓住一切間隙向宋煜剖白和示愛,他确信任何一個宇宙的自己也都是如此。而宋煜為他釋放出最強烈的占有欲,骨骼與血肉都要緊緊相依。

夜晚冷卻下來,他們從躺着的姿态到坐起,到在黑暗的後院漫步,牽着彼此的手。

“你就是在這裏沖涼。”宋煜很精準地指出一叢繡球灌木,“很漂亮。”

“這是我養的花,當然漂亮,還有雪山玫瑰。”樂知時還很驕傲,他說着,帶離宋煜離開這裏,因為想帶着他去看看前院的花,也是他的得意之作。

“我是說你。”宋煜難得坦率,他永遠忘不了樂知時那一天的回眸。

“比我想象中好看很多倍。”

樂知時很輕易地因他的話而緊張,“好吧……”他們穿過房子,于是樂知時壓低了聲音,“說明你的想象力還不夠豐富。”

“已經很豐富了。”宋煜揉了揉他的手指,與他走到了前院。

樂知時在玫瑰花叢前站定,側臉看他,“你想了什麽?”

宋煜略微挑眉,“你是想知道白天的還是晚上的?”

“我……”他這次很快領會了宋煜的暗示。

“你的中文有進步。”

“你……”

宋煜盯着雪白的玫瑰,又一次截斷他的話,“我今天聽樂叔叔說,原來在你出生前,我爸媽和你的爸爸媽媽有過約定,說如果你是女孩,就把你嫁給我。”

“但我是個男生。”樂知時強調。

“不妨礙,反正你從胚胎時期就已經是我的了。”宋煜笑了一下,問樂知時,“這些花是你給自己種的婚禮捧花嗎?”

“宋煜!”樂知時被他挑逗得有些着急。

可調情者卻不緊不慢伸出手,挑選了一朵開得最漂亮的玫瑰,折下來,除去上面的尖刺。

最後別在了樂知時的耳畔。

月光下,戀人的臉孔比飽滿的雪山玫瑰還要沉靜和美好。宋煜不禁吻了吻他柔軟的臉頰,像對待珍寶一樣捧住,抵上他光潔的額頭,聲音溫柔。

“我愛你,樂知時。”

“在任何一個宇宙,我都愛你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