情書(近4000字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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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黎正望著化妝盒中的口紅出神。

認識何念彤,是在高二的時候,而讓她記牢這個名字,是因為一支番茄色的口紅。

明妤說許辭很難追,宋黎不信邪,“那是因為我沒出馬,你等著,三天之內,我把他泡到手。”

壯志豪言放出去,許辭壓根沒理過她。

初三追了一年,高一又追了一年,她纏人的功夫磨得許辭完全失去了脾氣。

當他停住腳回頭時,宋黎還站在台階上笑,“許辭,你真不願意當我男朋友嗎?我長得也沒有那麽差勁吧,還是你不喜歡我這種類型的?”

沒有男生會不喜歡她。

班裡的男生討論到最漂亮的女生時,被提名多次的人就是宋黎。她好像知道,但又不知道,持美行凶的高手。

她無視那群人的殷勤,又不拒絕他們的搭訕,好像無關緊要從來不知道避嫌。

許辭每次都能看到她靠在走廊和男生說說笑笑,見他出來又跟在他屁股後面,恬不知恥地追問要不要當她男朋友。

“宋黎,你不知道害羞嗎?”走廊來來回回路過的人那麽多,只有她膽大包天地追在他屁股後面或者攔在他面前說這句話。

“我知道啊。”宋黎點頭,又跟著他走了幾步,“我追人又沒有經驗,哪兒知道你比我更害羞,不然下次我換別的方式?”

她很好說話,又不是不願意改。

許辭完全沒看出來她有一點害羞的樣子,但還沒來得及張口,宋黎又被一個男生叫住,她回頭應了聲,然後倒退著往回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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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先回去了,下次見,許辭。”

“記得下次不要拒絕我啊,讓我丟臉你就完蛋了!”

許辭在原地看著她跑開,覺得她這樣的態度,不可能做出太認真的事情。

而他是絕對認真的人。

可是他不知道,宋黎回去後就開始四處取經。

她的異性緣不太好,沒有可以詢問的對象,但她愛恨分明,一早就揚言要追那個年紀第一,這份魄力令人欽佩,班裡的男生都喜歡她,即便不能做情侶也樂意交個朋友。

十幾歲的年紀還很單純,任何感情的發酵都在每一個舍不得移開的眼神中。班裡的男生教她怎麽追許辭,雖然他們自己都沒有被人追過,也不理解為什麽許辭會拒絕宋黎,但換位思考,他們就把自己追女神的經驗傳授給她。

“當然是寫情書啊!誰會衝上去就表白,這不是傻子嗎。”

被罵了傻子的宋黎一掌過去,想刀人的眼神根本藏不住,“怎麽了?當面表白怎麽了?這叫勇敢。寫情書,字這麽醜誰敢寫啊。”

反正她不寫。

回去後她糾結了三天,放學也沒等明妤,直奔文具店買了本信箋,認認真真地提筆寫了兩個字:許辭。

他那麽好,學習那麽認真刻苦,應該更喜歡文靜內斂的女孩子。愛不應該隨隨便便說出口,如果他喜歡情書,那她就拿出最大的誠意去寫。

宋黎的字的確不太好看,她練了很久,才把草稿紙上想說的話,又認認真真地抄到了粉色的信箋上。

最後,情書還沒遞到許辭手中就被人用口紅塗得亂七八糟。

……

化妝間的門最後被人推開,但進來的卻不是何念彤。

傅清河靠在門上看她,“抱歉,我不知道她以前得罪過你。”

他指的是何念彤。

傅家公子萬花叢中過,片葉不沾身。

宋黎走的那年何念彤還在作妖,她不是大發慈悲的聖母,宋禕就斷了何念彤的明星夢。是他陰差陽錯地又把人捧起來。

“不過人好歹和我睡過一張牀,你想虐的話下手輕點,否則我回去不好哄。”

“我對你的女人不感興趣。”

宋黎頭也不抬,緩慢補充,“但你最好管好你女人的手,不是她的東西少碰,否則也別怪別人去搶她的東西。”

這次只是個小小的教訓,提醒她即便過去九年,也得記牢什麽叫分寸。

傅清河笑著說:“當然,我最喜歡講究公平的女人了。”

六點不到,許辭就抬腕看了八次表,一旁的張仲勳打趣道:“急著下班?”

下午來案發現場查證,想要準點下班是不可能的,張仲勳和他到旁邊點了根煙,蓬松的煙霧模糊了他清冷的神情。

怕一會兒回去煙味太重,許辭又避開了點,把手中的煙頭摁滅。

“嗯。”許辭微微垂下頭,勾起唇角淡笑一聲,“怕她先回家看不到我著急。”

“就是那個讓你年年都要飛去莫斯科的小姑娘?”

“不算小姑娘,27,可以結婚了。”

別說是結婚,普通的校園情侶走到現在,孩子都能上幼兒園了。

許辭有點惆悵,上次她還說進度條30%,現在她是壓根都沒想起這件事。

張仲勳笑他:“心急了不是?以前幫你安排相親還不樂意,現在倒是知道著急,想要領證結婚了。”

“不是因為年齡急,是因為那個人是她。”許辭心裡的急切是他不能理解的。

張仲勳叼著煙頭,單手揣在口袋裡,看了他半晌。

張仲勳認識他少說也有五年了。

因為之前的案子合作過一次,那時許辭還沒畢業,在他實習時就已經機緣巧合打過幾次照面,有什麽理不清的線索,張仲勳都會去問他,雖然專業不同,但他很欣賞他的邏輯思維以及辦事風格。

這樣的一個人,對待感情也極其認真。

張仲勳知道他每一年都要飛莫斯科好幾次。

有一年剛回來,許辭就約了他出來喝酒,手裡握著一把傘,眼尾被情緒熏的很紅,卻沒有掉一顆眼淚。

過了很久,張仲勳才知道他那次沒有見到自己日思夜想的人。

因為她換地址了,莫斯科那麽大,他跑遍了整條街都沒有找到那個人。

有的時候只是想遠遠地看一眼就好,只要確定每個下雨天她都不會被淋濕就好,但是不知道連這麽小的心願都變成了奢望。

“張隊,你說她是不是變得更嚴重了?不然為什麽又換了醫生。她已經換了四個醫生了,第四個她是最喜歡的,每次我看到她過去,她明明都會低頭聞一聞路邊的花。但是我前天在那裡守了很久,她都沒有再出現。”

喝醉酒的他話特別多,像個操不完心的老父親,“莫斯科下雨了,她出門總是忘記帶傘,不知道這次有沒有被雨淋濕。”

張仲勳知道他每天都會看莫斯科的天氣,“那她為什麽不可能是已經不愛你了?”

時間可以改變很多。能治好一個人的抑鬱症,也可以輕易地改變一個人的心意。

但是許辭當時的回答很肯定。

“不會的。我沒有變,她就不會變。”

他的聲音很輕,張仲勳不知道他說的是醉話還是真心話。

車水馬龍的世界,數據都在瞬息萬變,看不透的人心更是如此。

可是就在這樣的洪流中,次日許辭醒來還是對他說:“我昨晚夢見她回來了。”

一個讓他這樣日思夜想的人,張仲勳無法估量這樣的思戀有多重,但叫宋黎的這個人,應該不會只佔據他短短的九年。

張仲勳掃去心尖上的那粒塵埃,眯著眼朝不遠處的嶽風喊了兩聲。

隨後對許辭說:“行了,老婆當然最重要。今晚你先回去,之後有新線索我再聯系你。”

“那我就欠你兩份人情了。”

“好說。別忘了到時請我喝喜酒是真。”他爽朗地笑。

走了兩步,想起什麽又折回來,“對了,上次你讓我幫你留意的那個人,叫甘玕是不是?最近他準備出獄了,你要是心裡還有顧忌,就多長個心眼,之後有問題再找我。”

許辭唇角的笑意斂住,“好。”

收工已經是晚上七點。

拍了幾個小時身心俱疲,助理跟她匯報接下來的行程安排,有個導演找了她很久,說是想請她拍一部電影。

劇本已經送過來了,宋禕幫她把過關,覺得很不錯,而且她不可能一直拍雜志。

心血來潮玩玩可以,但演員才是她的本職。

宋黎懶懶地聽著,卸完妝後做好護膚才離開,一出門就看到路燈下站著的人影。

“許辭!”她跑過去,一天的疲憊頓時消失得無影無蹤。

和出門前一樣,許辭把她抱在懷裡收緊,隔著大衣還是能感受到她腰肢的纖細。

“換衣服了?”中午怕她冷,穿的是羽絨服。

“那件衣服有點醜,不好看。現在不冷,穿大衣也可以。”

確實。榆市要比S市暖和很多,現在晚上也沒有風,外面車流不息,繁華的霓虹燈點綴在城市之間,暖意騰升。

許辭把自己脖子上的圍巾摘下來,套在她身上,“工作累嗎?”

“不累,看到你就不累了。不是說好在家等我嗎?”

“想早點見到你。”

許辭用圍巾把她裹住,巴掌大的小臉只露了一雙眼睛。

他剛把她的手握進自己手心,宋黎就指著自己的臉,悶悶地說:“熱。”

“不怕外面有記者?”她沒戴帽子,身材氣質即便裹著棉被都容易被人認出來。

許辭不了解娛樂圈,但是接觸過不少案子,避避嫌對她來說是好的。

宋黎又不吃流量的紅利,沒有那麽講究,“怕什麽?大不了就是讓別人知道我有個又高又帥的男朋友。”

她湊過去一點,仰起腦袋指揮他,“不然你想悶死我嗎?”

許辭笑著把圍巾往下拉了點,露出那張嫣紅的小嘴,她唇色漂亮,不點而紅。

青春期的女孩子愛美,口袋裡總裝著一枚圓圓的小鏡子和小梳子,背著教導主任偷偷抹口紅。

宋黎也很喜歡,還喜歡偷偷親在他的白襯衣上,每次許辭都無可奈何,卻又無聲縱容。

“要怎麽回去?”他開了車,宋黎自己也有保姆車,要選擇不難,但他會尊重她的任何決定。

宋黎都不選,異想天開地要走路,“今天晚上的夜色好漂亮,想跟你一塊兒走回去。就這樣,手牽手。”

“走的話得十幾公裡。”

“和你一起就不累,如果真的走不下去,那就停一停再繼續走,總會走回家的。”

宋黎先牽住他的手,兩個人的背影在樹下宛若一幅畫。

許辭穿著黑西裝,外面是件同色系的大衣,宋黎和他一樣,內搭羊毛衫和一條淺色牛仔褲,站在他身邊就連身材都是同樣的高挑頎長。

一開始許辭自己站在那的時候顯得孤獨又冷峻,連影子都黑得料峭,但她一過來,就像把拚圖的缺口填補,氣場渾然天成。

“好。”許辭應下。

累可以停一停,但不會改變回家方向,也絕對不會突然掉頭離開。

宋黎讓助理把許辭的車開回去,然後挽著他的胳膊說話。

衣服雖然穿暖了,但她的耳朵凍得有點紅,許辭在聽她說話的同時把圍巾扯了扯,捂住露在外面的耳廓。

天氣預報說是陰天,但到了晚上又開始變卦。冬夜的雨最冷,乾脆下得不是很大,許辭把外套蓋在她身上。

他們已經走了好幾公裡,現在只能就近躲在屋簷底下。

“冷不冷?”他把她的手揣進自己的口袋裡。

宋黎搖頭,“莫斯科的冬天比這要冷得多。”

榆市的冬天最低氣溫才1℃,現在還沒有到最冷的時候,平均氣溫都在5~10℃徘徊。

許辭說:“我知道。”

“你怎麽知道?你又沒有去過莫斯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