顧笙歌當然知道他是真的很愛她,要不然也不會爲了她,幾次冒險去救她。
“這句話應該是由我說的,但是卻被你搶了臺詞。”
他颳了下她的鼻子,眼裏全是寵溺,“以前有首歌叫愛你在心口難開,但等你真正愛上一個人的時候,你會覺的說愛你,是最能表達內心感情的話。”
她用頭在他胸口蹭了下,看來這個男人的思想因爲她而變的越來越開放,她很高興看到他的轉變。
“愛一個人,重在行動,其實太多甜言蜜語只會讓人覺的膩。”她不是一個善於言詞的人,其實有些話,就算不說,光是一個小小的舉動,也能感受到對方的心意。
陸離點頭,表示很贊同她的觀點,因爲他也不是一個善於表達的人,往往會把心事擱在心裏面!久而久之就形成了現在這個xin格。
車子行駛了幾個小時纔到了山頂,將車停在馬路邊,陸離和顧笙歌下了車。
從這裏到墓地的位置距離就一兩分鐘。
顧笙歌很好奇,這幾年,他一個人來過這裏幾次。
“老公,你自己一個人來過這裏幾次?”
陸離看着前方的路,回頭看了她一眼,淡淡地表示,“來過幾回,但都是父母忌日的時候過來的,唯獨有一次,是在我們相遇的那天。”
“哦?你是說我們在醫院相遇的那天?”
“恩,當我一眼認出你的時候,那時候心情格外的複雜,一想到父母的早死,我就將所有的怨恨全發泄在了你的身上,所以在別墅見面的第一天,我就不顧一切要了你。”
她終於能體會他當時的心情了,應該是格外悲痛吧。
“老公,你信不信緣分這種事?你想我們在那麼早就認識了,卻兜兜轉轉這麼多年纔在一起,是不是很奇妙的事?”
“我相信,而且我相信你就是我這輩子最重要的相遇。”
“呵呵。”顧笙歌只是抿脣一笑,然後眼前是兩座打理地很乾淨的墳墓。
她還是第一次來見他的父母,帶着感激和愧疚來見他們。
之所以感激,是因爲他們教育出這麼優秀的兒子,愧疚是自己爸爸害死了他們,不管之前有多少誤會,但到目前爲止,她覺的所有的一切都是命中註定的。
陸離將手上捧着的鮮花放在了墓地前,然後單膝跪了下來。
顧笙歌則是雙腿跪了下來,她伸出手握住了陸離的手。
他看着墳墓,然後一字一句鏗鏘有力地說,“爸媽我來看你們了,也帶了我最心愛的人來看你們,你們一定感到很驚訝爲什麼我們會走在一起吧!兒子很感謝你們給我創作的這個條件,讓我在有生之年遇到了她,雖然我知道說這種話會讓你們覺的我大逆不道,但是你們上輩人的恩怨不應該加註在我們身上,我們是真心相愛的,不求你們能原諒,只求你們能理解兒子的心情。”
顧笙歌眼眶有些泛紅,這怎麼能怪他呢!如果真有錯的話,那也是她爸爸犯下的錯。
她哽咽地說,“爸媽,也許我並沒有這個資格
稱呼你們爸媽,但是在我心裏你們已經是我的爸媽,請不要責怪陸離,因爲他也是身不由己,當年我爸爸犯下的錯,他已經得到懲罰,也希望你們能諒解和原諒我爸爸。”
陸離將她摟進懷裏,兩人的心情都格外沉重。
顧笙歌仰頭看着天空,在心裏直說,“爸媽,感謝你們培養出這麼優秀的兒子,我會替你們好好愛他,你們在天上一定要好好的,我們也會幸福的!”
坐進車裏,兩人都異常有默契地保持着沉默。
“帶你去個地方。”他突然發動車子,一臉神祕地說。
顧笙歌還沉浸在剛纔那種悲傷的氛圍中,他說要帶她去一個地方,她只是認爲,他應該是帶她去湖邊或者公園散心之類的。
當車子停在一家服裝店前,顧笙歌愣住了。
“你要買衣服?”
“我們買衣服!”他推開車門,一手握住她的手,牽着她下車。
顧笙歌不解地看着他,“你想做什麼?”
“體驗戀愛的感覺。”他活了三十一年,卻從來沒有和女孩子牽手談過戀愛,也沒有和女孩子做一些有意義的事。
“……”她們孩子都這麼大了,還體驗戀愛的感覺,腦子抽了吧!這是顧笙歌的第一反應……
陸離摟着她的腰站在鏡子前,看她傻愣的樣子,忍不住笑道,“怎麼了?是不是覺的我穿T恤的樣子很帥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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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有種大學校園的感覺,你穿T恤看起來只有二十來歲!”她忍不住打趣他,然後對着鏡子自我欣賞了一番,她本來年齡就小,穿上裙子就更顯年輕。
陸離不滿地掐了一把她的臉,“我也剛三十一,離二十歲相差不遠,再說你見過三十歲穿T恤穿的這麼帥氣的?”
顧笙歌吐了吐舌頭,雖然他穿T恤很帥,但也不用這麼自戀吧。
“是,陸總,要不要再戴一頂帽子?”她從旁邊取來一個黑色帽子戴他頭上,這樣的穿着打扮更陽光青椿。
“是不是更帥了?”
“恩啦!你去把你的皮鞋換了吧!我幫你挑雙運動鞋好了!”
他聽話地坐在椅子上,將腳上的皮鞋脫了,等着她幫他挑選運動鞋。
“你喜歡什麼顏色的運動鞋?”顧笙歌頭也不回地問。
“藍色或者白色。”
她回頭看了他一眼,他身上的T恤是白色,鞋子就不要白色了,“這雙吧!”
拿了雙藍色的運動鞋,讓他試試。
大小剛剛好,他得意地在她面前炫耀,“是不是看起來更有精神了?”
旁邊過來一個服務員,羨慕地說,“先生,太太你們身材這麼好,不管穿什麼都好看。”
陸離遞給她一張卡,讓她去刷。
他們將之前穿的衣服放進了一個袋子裏,陸離負責提衣服,兩人手牽手走在大街上。
“陸離,你吃過棉花糖嗎?”
“沒有,那是什麼東西?很好吃嗎?”
顧笙歌拉着他往前面擁擠的小攤走,前面排着很長的隊,都是
些情侶,因爲週末的關係,出來逛街的人很多。
陸離從包裏拿出溼巾讓她擦一擦臉上的汗水,“這麼多人,我們改吃別的吧!”
“不要,我們就吃這個。”其實顧笙歌早就吃過棉花糖,但是考慮到他從來沒吃過,她纔想要讓他體會下真正的情侶是什麼樣子。
他們前面還排了一對情侶,女的很作地對那個男生嗲聲說,“棉花糖好甜啊!早知道這麼甜,就不吃了,浪費時間排這麼久的隊。”
那男人一看就很怕女生,一副討好的樣子,“親愛滴,是你自己說要吃的,現在買到了,你又不喜歡,那我們去吃冰激凌吧!”
女生更加不高興了,“怎麼全是甜的,我不喜歡吃甜的,麻煩你不要和我提甜的東西,討厭!”
顧笙歌渾身雞皮疙瘩地掉下來了,她都受不了那女生了,不知道那男生是怎麼忍受過來的!
“怎麼?是不是聽到是甜的,不想吃了?”陸離體貼地問道。
她伸手拽住他的胳膊,搖頭,“不是,既然都排到我們了,豈有放棄的道理。”
“你呀!雖然已經23歲,但是個xin和十幾歲沒多少差別!要幾個?我來拿錢。”
“兩個,你要什麼顏色的?”顧笙歌好奇地問。
“粉色的吧。”
“那好,我要綠色的!”顧笙歌要了兩個顏色的棉花糖,一手拿着一隻,從人羣中擠了出來,陸離生怕她被人擠摔倒,趕緊伸手扶住了她。
“小心點!”
“我知道,我們去那邊吃。”顧笙歌指着旁邊的噴池。
“恩。”他一手提着兩人的衣服,一手扶着她,顧笙歌則是雙手忙着舉起棉花糖。
“給你!”等兩人坐下來時,顧笙歌將粉色的棉花糖給他。
好大!陸離在心裏感嘆道。
“你嚐嚐看,看合不合你的口味!”顧笙歌舔着自己的棉花糖,一直催促他趕緊嚐嚐。
陸離看她一臉期待的樣子,也不好意思讓她失望,湊到棉花糖前,舔了下,和想象中一樣的味道,甜甜的。
難怪有人將愛情比作棉花糖。
“怎麼樣?好吃嗎?”她一臉期待地望着他。
“甜。”
“有沒有一點戀愛的感覺了?”顧笙歌仰頭問他。
陸離側過頭看着她,覺的這樣無憂無慮地生活纔是自己想要的,只要身邊有她陪着,就算吃粗谷雜糧,他都覺的生活是甜的。
“有,還有一點心動,你呢!”他的拇指替她抹去嘴角的碎沫。
“有,像是回到了大學時代,和喜歡的人在一起的感覺,要不,我們去我以前的大學走走?”顧笙歌笑眯眯地說。
“恩,可以。”他起身,拍拍身上的灰塵,牽着她的手,朝人羣擁擠的街道走了去。
“你身上有沒有硬幣?”顧笙歌伸手向他要兩個硬幣。
“有。”他從錢夾裏面掏出兩個硬幣給她。
顧笙歌拿過他的錢夾看了看,總覺的錢夾上面好像缺少了點什麼。
(本章完)